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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4-22 人气:43
离婚之后的外债,妻子还有承担责任吗?
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债务,离婚后是否需由配偶独自承担,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判断。
如果夫妻一方因自身缘由产生的债务,既未助力夫妻共同经营事业,也未直接维持家庭生计,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,其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。但要是这些债务用于购买家庭日常必需品或其他必要开支,致使家庭支出超出正常水平,那么此类债务就会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,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偿还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九条
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三十三条
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。
第三十四条
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虚构债务,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夫妻一方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,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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